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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规范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教学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试行)

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规范教学活动,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湖南省《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与创新水平专项规划(2010-2020)》、《湖南科技大学关于实施卓越本科教育计划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制订我院本科教学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一、理论教学质量标准

课堂教学是进行课程理论教学的主要形式,是教学过程的基本环节。

(一)授课教师要求

1. 授课教师必须具有《湖南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范》中所规定的主讲教师条件。

2. 教师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精通业务,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懂得教育教学规律,并持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3. 新开课和开新课的教师必须在系主任组织下按指定的内容进行试讲,经集体讨论评议,确认能担任主讲任务后才能上课。

4. 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师应积极承担理论课教学任务。

(二)备课

备课是圆满完成课堂教学的基本保证,是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对待,充分备课。

1. 教学大纲是教师备课的指导性文件,是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教师必须熟悉教学大纲,明确所讲课程的基本要求。在遵循大纲的前提下,鼓励教师创造性地进行教学,可以灵活处理教材内容和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

2. 教材是教师备课的主要依据,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载体,是组织教学传授知识的基本工具,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教师必须认真钻研和掌握教材体系和全部内容,合理精选内容,分清重点、难点。

3. 教师必须认真撰写教案与讲义,教案、讲义内容与教材内容基本一致,应不断吸收本专业最新的国内外学术成果,充实和更新教学内容,将科研与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

4. 任课教师在开课前,至少应备好一学期课程的三分之一以上的内容。对新开课和开新课的教师则要求至少备好一学期课程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内容。

5. 授课计划的教学内容应具体到每一节次课,鼓励教师在数字化交互式教学资源平台上,及时公布教学计划,便于学生查阅。

6. 要了解本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处理好先修课和后续课之间的衔接。

7. 课前要了解学生的有关情况,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恰当地安排教学内容和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力求做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优化组合。

8. 备课时应选定与教材匹配的参考书,拟定好思考题、练习题及自学内容。

9. 教学系应鼓励集体备课制度,加强集体研究、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开展以教学法为主的教学研究工作,并随时检查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

10. 积极准备必要的教学模型和教学工具,并合理使用这些教学手段。

(三)课堂讲授

课堂讲授是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开发智能的重要方式,是教学的基本形式和中心环节。

1. 授课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认真对待每一堂课,教学组织严谨,教学态度认真,仪表姿势端庄,教书与育人并重。

2. 严格考勤、课堂纪律和请假制度。

3. 全面把握课程的深度和广度,深入浅出地讲解教学内容中的重点、难点。

4. 基本理论阐述清楚,能做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密切联系实际,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 每章(节)内容结束后应进行必要的小结。

6. 在教学方法上,要采用启发式教学,力戒平铺直叙,照本宣科,注重对学生进行方法指导以及创新能力的培养,能积极引导学生思考问题,鼓励学生发表不同见解,激励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7. 教师讲课时必须使用普通话教学,课堂语言要准确、简炼、条理清楚,板书文字要符合教学规范。

8. 重视教学效果的信息反馈,应根据学生接受能力及时调整讲课的进度与讲授方式,力求使教与学两方面协调沟通,教学相长。

9. 能按照课程教学计划的要求掌握教学进度。

10. 按时上课、准时下课,教师因请假调课,必须事先在教务网上申请,审核通过后方能调课。

(四)辅导答疑

辅导答疑是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是帮助学生解决疑难,改进学习方法,进行因材施教的必要环节。

1. 教师辅导答疑要定时间、定地点,并在教学日历中予以体现。辅导答疑以个别为主,共同性的问题可进行集体辅导。

2. 教师要认真准备,按时做好辅导答疑工作。

3. 辅导答疑要本着因材施教原则,注意发现与培养优秀人才,对基础差的学生应重点辅导。在辅导答疑时,教师可有计划地安排质疑,以便了解平时提问题较少的学生的学习情况。

4. 教师要根据辅导答疑所反映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改进教学工作。

(五)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是督促学生全面系统地复习,使其掌握所学课程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重要手段,也是检查教学组织、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的重要形式。严格考风、考纪,是树立良好学风,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1. 所有课程和教学环节均须进行考核。考试课程的考试日期由教务处安排,日期排定后不得随意改动,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必须经教务处同意。

2. 考核方式可采取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实际操作、应用设计、大作业等多种形式。考试课程的总评成绩应根据期末考试成绩与平时成绩综合评定。

3. 命题是考试的中心环节。试题应符合考试大纲的要求,综合考虑深度和广度,并注意考查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注意试题的有效性、覆盖面和难度等指标。每门课程应同时出题量和难度大体相当的AB两份试卷,并给出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4. 为推行考试的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各教学系应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试题库建设,实行“教考分离”。

5. 试题在使用前为密件,命题、制卷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泄密者将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6. 考前任课教师要认真指导学生复习。要严格审查学生考试资格,凡不合格者,一律不能参加考试。

7. 任课教师应做好课程考核的命题、考试、阅卷和成绩统计分析工作。

8. 教师要坚持评分标准,不得随意增分或减分。学院有权抽查试卷,并对送分或减分现象予以批评,严重的给予处分,并责令其改正。

9. 学生不得自行查阅试卷,若学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通过申请,由学院指定专人复查。

10. 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对学生成绩进行分析,并对教学情况进行总结,认真填写“湖南科技大学成绩分析表和课程小结表”。

二、实践教学质量标准

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在高等教育教学中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等主要环节。

(一)实验教学

实验教学是对学生进行基本技能训练的主要环节。实验教学的基本任务是加深和巩固理论知识,使学生掌握实验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操作和基本技能,获得独立观察、处理实验数据、分析实验结果、书写实验报告等能力,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独立进行科学实验研究的能力和严谨的科学态度。

1. 实验教学准备

1)认真研究教学计划和实验教学大纲,确保实验教学目的明确。

2)精心编写实验课教案。教案内容齐全,详细得当,能注意更新实验教学内容。课时安排合理;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要求明确,注意事项清楚。

3)实验课前教师充分准备实验,实验仪器设备状态良好,实验材料齐全,安全措施到位,实验室整洁。

4)能根据实验要求合理分组,并将实验分组情况及预习要求预先通知学生。

2. 实验教学

1)检查学生实验预习情况。

2)讲清实验内容。实验目的、原理、操作要领、注意事项讲解清楚准确。

3)讲究实验教学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启发性,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因材施教,注意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

4)悉心指导实验。认真指导学生操作,正确解释实验现象,耐心回答学生的问题,仔细审核实验数据。实验中加强巡查,注意学生安全。

5)对于设计性实验,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自主设计并优化实验方案,培养学生独立操作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6)遵守教学纪律。不擅离岗位,不随意停、调课。

3. 实验报告

1)每次实验教学后,均布置学生撰写实验报告。实验报告的格式、内容等要求明确。

2)认真批改学生实验报告,批改率100%

3)准确规范地记载实验成绩。

4. 实验考核

1)考核内容和方式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实际操作考核要能够测定学生动手能力和操作技能,且有评分标准。

2)成绩评定客观、公正、准确,成绩记载及时,并按要求提交实验课程考核材料。

(二)实习

实习是教学过程中综合性、实践性的训练,是检查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果的重要环节,目的是要求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

1. 根据实习大纲制定《实习计划》,各教学系负责组织实施,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实习计划的各项要求。

2. 实习必须根据教学计划的规定时间和实习大纲的要求进行,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和增减。

3. 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对实习工作有正确认识和责任感,具有较广博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岗位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组织才能和实习指导能力。

5. 指导教师应对实习学生严格管理,督促实习学生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实习学生正确地进行实际操作,培养学生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必要的安全意识。

6. 指导教师要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学生实习情况,严格要求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认真做好实习记录,实习结束后写好实习报告。

7. 指导教师要认真评阅实习报告,给出学生考核成绩和实习鉴定评语,并填写《实习总结》。

(三)课程设计

课程设计是教学计划中一项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学生将学过的多门课程内容进行有机的融合与分析,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毕业设计(论文)打下良好的基础。

1. 由教学系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制定课程设计教学大纲,编写必要的指导书及参考资料。

2. 该项工作开始前需将拟定的课程设计题目下发给每位学生,学生进行必要的选择后确定分组名单,每位同学的交叉工作不宜超过40%,确保每位学生在完成过程中获得基本的科学或工程训练,全面提高学生的实践工作能力。

3. 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以不超过一个班为宜。

4. 课程设计完成后,应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进行成果评价,评价中采取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成绩等级。

(四)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之一。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的实践,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科学素养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应当以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制度和评优制度为抓手,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规范管理,确保质量。

1. 由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 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的职称,必须严谨认真、尽心尽责。

3. 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体现专业基本训练内容,尽可能结合实际生产、科研课题等任务,提出理论问题或实际工程问题。

4. 格式标准参见当年学校下发的毕业设计(论文)要求与规范。

5. 成绩评定参见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规定与细则》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