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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规范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科研促教学实施办法(试行版)

       推动教学与科研的共同发展,促进教学与科研的协调与统一,是保持材料学科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只有不断地进行科学研究,才能丰富学科内涵,拓展学科知识,提高教学水平。为充分发挥我院在科研成果和高学历人才方面的优势,及时将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内容,从而有效促进本科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才苑讲堂

    1. 才苑讲堂的授课对象为我院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2. 才苑讲堂的授课内容为材料学科发展史、材料学科前沿与展望、材料学科专业知识讲座、材料创新思维与能力培养、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人文素质培养等;

    3. 才苑讲堂每期授课约两学时;

    4. 每学年才苑讲堂举办不低20期;

    5. 才苑讲堂的授课教师以材料学院的教师为主,同时邀请外院或外校的专家学者;

    6. 企业合作、省部级或国家级项目结题后,该项目负责人需通过才苑讲堂将研究成果介绍给学生;

    7. 新进的博士或新引进的教师,须总结博士期间的研究成果,并将该研究领域的新观点和新进展,在才苑讲堂传授给学生。

二、才苑学子计划

    1. 才苑学子计划为湖南科技大学“卓越学子计划”的院级培育项目;

    2. 该计划的目的是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教师科研工作,提前进入实验室,培养实践与创新能力;

    3. 才苑学子计划每年度立项4-6项,资助力度为0.3万元/项,研究期限为1年;

    4. 才苑学子计划的指导教师需指导学生选题、制定实验计划、准备实验条件,定期与学生研讨实验中的问题、实验现象和实验结果,并给予分析指导;

    5. 才苑学子计划的研究成果,如论文和专利需署上学生的名字,作为结题依据;

6. 参与才苑学子计划的学生需主动积极参加指导老师的课题研究,全面培养自主学习能力,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和创新能力;

7. 才苑学子计划结题后择优推选申报湖南科技大学“卓越学子计划”。

三、科技竞赛

1. 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创新团队,参加省部级及以上规格的科技竞赛活动;

2. 学院将在实验原材料、测试费、竞赛会务费和差旅费方面给予支持;

3. 在年终分配岗位聘任中,将科技竞赛成绩作为其中聘岗条件之一。

四、科研设施支持本科教学

1. 学院购买的科研仪器必须服务于本科教学;

2. 科研基地必须赋予教学实验和实训功能;

3. 加大实验室开放力度,鼓励大型科研仪器的管理老师增设实验课程,为学生讲解仪器的基本原理、构成与用途等。

五、科研成果转化教学内容

    1. 加大学术专著出版的支持力度,鼓励专著内容转化为本科教学内容;

2. 鼓励教师将科研成果融入教材、进入课堂;

3. 积极倡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与教师的科研工作相结合,提高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学生的科研意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4. 修订培养方案,增加可供选修的课程门类,鼓励系部教师将科研成果汇总,转化为选修课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