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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规范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实习规定与细则(试行版)

教学实习是列入教学计划的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为加强对教学实习的组织和规范管理,确保实习质量,参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湖南科技大学关于实施卓越本科教育计划的意见》和《湖南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实习工作规定》,根据学院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实习目的

教学实习是人才培养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其目的是使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初步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实际知识,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一)使学生初步了解所学专业的地位、作用及发展趋势,激发学生热爱本专业、奋发学习、立志成才的热情。

(二)增强学生对本专业学科知识的感性认识,收集有关的资料,并为后续理论课程和课程设计的教学做好准备。

(三)训练学生从事本专业技术、管理等工作所必需的各种基本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四)巩固和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五)虚心向实习单位的工作人员学习,增强劳动观念、群众观念、环境保护意识、可持续发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六)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的品质和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团结协作的精神。

二、实习大纲与实习计划

(一)实习大纲是指导、组织和检查实习工作的主要依据,在执行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必要的调整。各专业应根据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实习大纲,详细制定实习计划。

(二)实习计划(附件1.1)是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结合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制订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实习目的、实习地点、起止时间、实习纪律要求、实习任务要求、实习报告编写要求、实习指导教师、日程安排、组织与实施、以及实习经费等内容。

(三)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认真编写实习任务要求,如生产实习的任务要求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掌握生产线的组成和各部分功能,了解主要生产设备和厂区平面布置;

2. 掌握原料进场、储存、均化、配比、计量、预处理、制备等环节的系统匹配关系,能够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具体生产环节;

3. 掌握特定规模生产线生产工艺和重要工艺参数,在已掌握的理论知识基础上深入理解生产过程物理、化学反应与装备对应关系,主要设备的构造、工作原理和功能;

4. 理解并掌握产品质量检测指标,检测实验过程和技巧;

5. 理解生产导致的环境负荷,并对应相关排放标准,培养一定的工程观念、环境保护意识及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6. 了解企业各个工种、岗位的职责,工作环境和道德规范,了解企业劳动模范或先进班组先进业绩、事迹;

7. 理解企业生产、安全、组织与调度原则和程序,培养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理顺实际管理关系和程序,理解各个岗位、工种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和贡献,培养团队合作意识和较强的自我控制能力;

8. 能够与基层、中层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理解复杂工程问题实际解决方案的原则、过程和折中方案,独立提出自己的看法或方案;

9. 能够理解工作后学习的优势、重要性和实际困难,并在此过程中培养自主学习、终生学习的意识;

10. 具备公文写作能力,实习记录和实习报告撰写要求内容详实、格式规范、行文流畅、图表清楚、结论正确。

(四)实习计划由指导教师制订,在实习前一个月内提交实习计划,经教学副院长审核后,办理实习经费借款。

三、实习的组织与管理

教学实习由教学副院长和系主任负责指导、协调、检查实习工作的落实情况,切实组织、管理好各专业学生的实习工作,认识实习要求参观不少低4家与专业方向相关的企业。

(一)落实实习单位

各专业应按教学安排自行选择和落实实习单位,提倡和鼓励各专业与实习单位长期挂钩,建立相对稳定的教学、科研和生产相结合的实习基地。选择实习单位时应考虑以下原则:

1. 专业对口,能满足实习大纲和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

2. 生产正常,技术、管理比较先进,对学生实习比较重视;

3. 就近就便、相对稳定、便于安排师生的食宿。

(二)实习指导教师的选派与职责

1. 各专业应选派责任心强、有指导实习经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凡第一次参加指导实习的青年教师,必须在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协助下参与指导。指导教师与实习学生的比例一般为115120

2. 各专业需加强对实习指导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并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鼓励教师积极承担实习指导工作。

3. 实习指导教师必须事先与实习单位联系,会同有关人员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4. 实习前一周内,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召开实习动员会,介绍实习计划等具体情况,强调实习纪律和安全防范工作,动员学生做好实习准备工作,并将实习计划、实习牌和安全帽分发给小组负责人。

5. 在实习期间,各实习指导教师对参加实习的学生负全面管理的责任,指导教师应与实习单位密切配合,及时解决实习中的有关问题。

6. 实习指导教师既要对学生严格要求、加强指导、组织好实习教学活动,又要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和安全,还要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并及时向学院报告。

7. 指导教师必须严格实习考勤,详细做好实习指导记录,收集实习过程资料。

8. 实习结束前,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学生的实习考核工作,填写《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实习鉴定表》(附件1.2),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9. 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要评定实习成绩,撰写实习总结(附件1.3),并按要求装订考核材料。

10. 毕业实习采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负责制,由指导教师负责安排、处理毕业实习的相关事宜,实习报告和实习成绩评定与其它实习相同。

(四)实习期间对学生的要求

1. 参加实习的学生必须按照实习大纲和实习任务要求,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全面完成实习任务。 

2. 听从指导教师的安排,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特别要遵守实习单位保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 虚心向实习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尊重他们的劳动,并主动协助实习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4. 对于违反实习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的学生,实习指导教师应会同实习单位,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 因故不能参加实习的学生,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系主任和教学副院长批准,允许另行安排一次实习,实习经费由学生自理。

6. 需单独实习的学生,必须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单独实习请假条》(附件1.4),经签字审批后方可单独实习,按要求撰写实习报告,并需提供加盖实习单位公章的《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实习鉴定表》。

7. 学生擅自不参加实习的,除按学校考勤规定处理外,按“旷课”处理。

8. 学生因故在实习期间缺勤累计超过规定时间的三分之一,不得参加本次实习考核,但可在补足所缺天数后再给予考核并评定实习成绩。

四、实习考核及成绩评定

学生必须按实习大纲要求完成实习的全部内容,并提交实习报告,实习报告封面见附件1.5。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实习考核,根据学生表现和实习报告情况填写《实习成绩评定表》(附件1.6)。

实习成绩评定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分制。

成绩评定时,要综合考察学生的品行表现、学习态度、学习效果、出勤情况、实习日志、实习报告质量、考核或考试成绩等。成绩评定的标准为:

(一)优秀:实习态度端正,无缺勤和违纪,实习期间刻苦、勤奋,工作积极主动;实际操作能力强,理论联系实际好,达到实习大纲的要求;实习报告全面、系统、质量高。

(二)良好:实习态度端正,无违纪,实习期间工作积极主动;有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能理论联系实际,达到实习大纲的要求;实习报告全面、系统。

(三)中等:实习态度比较端正,无违纪,实习期间工作比较主动;有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基本达到实习大纲的要求;实习报告比较全面。

(四)及格:实习态度基本端正,无严重违纪,实习期间能服从安排;可以完成基本的实际操作,能达到实习大纲的基本要求;能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

(五)不及格: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不及格。

1. 未达到及格要求者;

2. 因故缺勤累计达实习时间的三分之一以上者;

3. 无故旷课累计达30小时以上者(一天按8小时计);

4. 实习中严重违纪者。

五、实习经费的管理

实习经费按学校财务处和教务处的有关规定开支。认识实习和生产实习费用按学院标准统一从调研实习费中开支,毕业实习经费则由各专业从教学系实习费中开支。实习经费借款时需实习指导教师提交实习计划,实习经费报帐时则需提交实习总结。

六、实习资料的管理

实习归档资料包括:实习计划、实习总结、实习报告书、实习考勤表、实习指导记录、实习鉴定表以及实习过程管理资料等。

实习计划和实习总结,参照《考核材料装订规定与细则》第四条,装订在实习考核材料中。实习报告书、实习鉴定表、实习考勤表、实习指导记录以及实习过程管理资料等在教学系存档。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