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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规范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理论课教学环节的规定与细则(试行)

学校教务网提供湖南科技大学相关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表格,有需要的老师可自行下载查看学习,熟悉各项教学工作流程与教学规范。

一、课前准备规定与细则

1. 备课及教案

1) 任课教师接受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后,首先应查看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熟悉课程性质、课时分配与考核方式等;

2) 任课教师需与系主任商议确定课程教材,教材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规划教材,若要选用老师主编教材,则该教材必须通过湖南科技大学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的立项评审,方可选用;

3) 确定教材后即可熟悉授课内容,至开课前,任课教师应准备好该课程一半以上的教案或课件,并完成教师授课计划表(附件XX;

4) 新调入的教师,在上课前1-2周内,应由系部组织试讲,试讲通过后方能正式给学生授课;

5) 外单位教师必须填写《授课申请表》,征求任教学生所在系部同意、且经系部组织试讲通过后,方可获得我院授课资格;

    6) 教案封面应标明课程名称与编号(与培养方案符合)、主讲教师姓名、职称、单位、授课对象、专业、班级、以及授课时间等相关信息;

    7) 教案编写内容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应填写教案首页表和教案章节(或单元、专题)分页表,详情可查阅附件2.1《湖南科技大学课程教案编写要求》;

    8) 鼓励使用多媒体课件,电子教案可打印出来(每张纸打印4-6个页面),标记重点痕迹,每章电子教案首页需提供该章重点和难点内容简要;

    9) 外购教学软件则可不打印,但必须填写教案首页表和教案章节(或单元、专题)分页表,且分页表必须填写章节内容;

    10) 任课老师及时将备课电子资料或参考材料上传至湖南科技大学网络教学综合平台。

2. 授课计划表

1) 授课计划表模板见附件2.2,在开课前,任课老师以此模板填写授课计划表;

2) 课程名称应与教学大纲课程名称一致,表头信息应确保正确无误,教学参考书至少填写两本;

3) 授课内容应该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内容具体到每一次课(2节课);

4) 授课计划若有实验安排、指导时数及作业安排,应分别在相应栏目注明;

5) 如有答疑时间、课堂讨论、教具(模型、挂图)等应在备注中注明;

6) 检查讲授时数、实验时数和指导时数之和等于计划时数;

7) 检查无误后,打印一份并交系主任审核、签名;

8) 学期开始后一个月内,由系主任收集授课计划表,统一交至教务办;

9) 授课计划表格式不符合要求,教务办可拒收。

二、课堂教学

1) 提前十分钟到教室,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

2) 首次上课应列出所授课程密切相关的课外参考资料,以供学生参考,扩大知识面;

3) 授课尽量做到系统性和逻辑性,语言简练、重点突出、引导和启发学生积极思维;

4) 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仪表端庄、衣着整洁大方,做到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不私自调课、停课或更换教学地点和内容;

5) 严格课堂考勤,加强课堂管理,严格要求学生,总考勤次数不低于授课次数的1/3,考勤结果与学生平时成绩挂钩;

6) 期中教学检查之前(第10周),复印考勤表一份交给系主任;

7) 根据学校的通知要求,按时在教务网上完成所授课班级的评学工作,未参与评学的老师,不能参加当年的教学评奖评优。

三、课程作业

1) 非选修课须按授课计划表布置课后作业,选修课的任课老师自行决定是否布置作业;

2) 教师批改作业要认真、细致、及时,严格评分,给出相应等级如ABC等,并登记在考勤表上,做为平时成绩的重要参考依据;

3) 批评教育不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

4) 任课老师可根据作业情况在课堂上适当讲解,尤其是针对错误率较高的题目。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