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实验人员应随时提高警惕,切实做好防火、防电、防盗工作。
二、实验室钥匙统一由管理员掌管,不允许交给外来人员和私配钥匙。
三、实验室和过道严禁堆放杂物,走廊保持畅通。
四、实验室内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抽烟,严禁使用电炉。在使用电暖器、空调时,离开实验室前必须关闭电器开关。
五、仪器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及时发现隐患,及早解决问题。
六、实验室门、窗、锁必须保证安全无损。实验室管理人员开门时,应检查门窗是否有异常情况。在离开时,应检查电源是否关闭、门窗是否锁好、有无安全隐患。
七、因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防范而造成的失火、被盗、人身伤亡、仪器设备损坏等事故,追究责任人责任,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八、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对隐瞒事故不及时汇报或扩大缩小事故责任的,追究负责人责任。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