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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管理工作条例(试行版)

为加强我院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学院实验教学质量与科学研究水平,提高教学效益,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订如下条例:

一、实验室人员按照学校的指示实行坐班制,所有人员在正常上班时间必须在办公室或实验室工作。如有晚上加班或周末加班的情况需要调休的老师,必须在正常上班前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汇报;

二、加强实验室设备的日常管理。实验室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须如实填写使用记录本。对于实验设备需要定期检查,如设备故障,必须及时报修。对于大型设备,每个月进行一次试运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三、实验老师定期打扫实验室卫生,保持实验室台面整洁和实验设备干净。如有专家来实验室检查,必须及时搞好实验室卫生,整理好实验台面,迎接专家的检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汇报;

四、切实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实验老师在实验前必须详细向学生讲解实验的操作步骤,实验结束后,必须督促学生整理好实验台面和设备归位,离开实验室前,检查水、电、气、门窗是否关好,如发生意外事件或安全事故,由实验室老师自行负责;

五、年底考核与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密切相关。如发现实验老师在正常上班时间不在办公室或实验室卫生较差的现象,实验室老师的考核将会给予相应的等级。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