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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8年学生寒假放假通知

关于2018年学生寒假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院属各班级、寝室:

       寒假即将来临,为了保证寒假期间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使同学们度过一个充实、愉快的寒假,现将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与按期返校要求:根据校历安排,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2日至3月2日,3月3日、4日报到、交费、注册,3月5日开始上课。按教务处安排,1、补考报名时间:2018年3月2日(农历正月十五)00:00-3月5日(农历正月十八)24:00。2、考试时间:2018年3月17日-3月23日(第2周星期六-第3周星期五)。3、收费标准:每门课程20元。因此需重修考试的学生须提前到校,按时报名参加考试(在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考试违纪或舞弊)。所有学生要按时返校,共同做好新学期的“五个一”等各项工作。凡延期报到或虽有特殊情况但未经批假者以旷课论处。

二、春节是传统佳节,更是亲人团聚的日子,因此原则上不允许有学生寒假留校。回家的学生须提前预定好往、返车票,来回注意旅途安全。为掌握每一个学生的去向以及寒假回家购票情况,请各班统计并填写好《寒假学生去向登记表》、《寒假学生去向情况汇总表》,于1月12日前交各总支汇总,各总支则在1月15日报给各年级负责老师和治保部。

三、假期中需留校的学生,须事先征得家长同意,并填报《寒假留校学生基本信息表》和签署《寒假留校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在1月10日前告诉各班长,各总支于1月12日汇总并收齐安全责任协议书后,在1月15日报给各年级负责老师,同时还须在阳光综合服务平台的“假期留校”中完成申请手续。如没有填报留校学生基本信息表和签署安全责任协议书而私自留校的,学校和学院均不承认其留校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没有按时到校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注册,没有缴清学费的学生不得注册,没有注册的学生不能选课和参加考试(毕业班学生不能答辩),逾期两周不注册的,按退学处理。

五、假期安全要求:1、同学们在离校前务必锁好门窗,小心保管自己的财物,贵重物品必须带走或转存他处。2、在回家、探亲、访友的路途上一定要注意安全,最好能结伴同行。

六、学习要求:1、每位同学离校前务必了解自己全部课程的期末考试成绩。2、需补考的同学在假期里要认真复习,做好补考准备。3、期末有课程设计班级的同学,必须按指导老师的要求认真完成课程设计,经指导老师许可才能离校,否则按旷课处理。

七、遵纪守法及社会实践要求:1、寒假期间,要求每位同学树立大学生的良好形象,遵纪守法,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健康、文明的活动。2、要求同学们广泛深入社会,进行社会实践活动。

八、对假期从事勤工助学和其他留校学生的要求:1、所有留校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集中住宿,严禁在宿舍生火、做饭和使用大功率的电热设备。2、留校学生在假期需要离校的,必须向留校学生值班人员请假登记。3、所有留校学生必须每天携带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到十教楼的值班室签到一次,如有两天不签到的,学院将通知家长。4、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履行职责。

九、对学生干部的要求:要求党员、团委学生会干部、各班班长及团支书提前3天到校,并及时与相关负责老师联系,以便安排新学期的工作。预计3月2日召开学生干部大会及各班班会,清查到校人数,于3月3日下午4:00前交学工办。

十、对14级毕业生的要求:1、2018年新学期所有学生原则上必须先返校报到注册,若有特殊情况,请与丁老师联系,并办理请假手续。2、假期中尽快落实就业单位。

十一、对全院同学的要求:1、各班级放假前要求组织召开班会,将有关精神和要求落实到人,各寝室离校前要进行一次大扫除。2、同学们回家后要向家长如实汇报自己一学期来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并认真做好下学期开学准备。

十二、请寒假留校的同学于1月17日上午10:00到十教楼613开会。

十三、以上事宜请同学相互转达。

 

祝全院同学一路顺风,春节愉快!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