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9〕30号)《湖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修订)》(科大政发〔2018〕15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结合学校和学院工作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班级评审小组评审推荐,学院审核,另经学校审核,对上次公示进行如下调整,(已与被调整学生进行沟通,被调整学生服从学院的调整安排)拟认定如下同学为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认定结果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时间自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反应,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受理人:吴成义(10教楼611) 黄朋(10教楼615)
联系电话:0731-58290758 13975244281
Email:707419946@qq.com。
湖南科技大学资助办:电话:0731-58290703
反映意见的同学必须有凭有据,并能告知姓名班级以配合调查,学院对反映意见的同学的信息将严格保密,不接受匿名反应。具体名单附后:
湖南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