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60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8〕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提交申请并通过学院初审的研究生毕业生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学院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申报类型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8011901014 |
肖明月 |
女 |
汉 |
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 |
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8011901009 |
肖春华 |
男 |
汉 |
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 |
公示期:2020年9月24日至9月26日
如对初审通过名单有异议,可于公示截止时间2020年9月26日16:00前通过Email或书面形式向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以及联系电话。
受理办公室: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615办公室
受理人联系电话:13187228483 Email:827535328@qq.com
联系人:黄老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9月24日